当公司没办法继续经营下去了,就会面临公司怎么样解散的问题,通常来讲,有公司清算注销解散和合并解散两种方法。对于新公司来讲,两种方法各有优劣,那样到底哪种方法对新公司、对新企业更好呢?
事实上,注销旧公司和合并旧公司两方法各有优劣,谈不上哪个对新公司更有利,哪个对新公司更糟糕。只能说,实质状况不一样的,就有不一样的选择,就会产生的不一样的后果。至于具体如何做,就要看实质状况来定的了。
在假定旧公司有亏损但不大,有财产但不少的状况下,选择合并的方法,解散旧公司对新企业来讲,更有利:
第一,假如原来的旧公司有亏损,还是合并较好,假如适用特殊性税务重组,对于未弥补的亏损可以按规定弥补亏损;
第二,若是旧公司还有未抵扣完全的进项税税额,采取合并方法可以继续抵扣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;
最后,对于旧企业的不动产、土地用权需要供应的,使用合并方法可以享受营业税、土地增值税、契税等有关打折政策。
当然了,在实践中,到底是以什么方法解散公司,仍然需要结合旧企业的实质状况来定,如公司债务、财产等状况。只有如此,才能谈得上,是注销旧公司还是合并旧企业的好与坏,脱离实质来讨论的,并不会带来好结果。
假如对是注销公司还是合并公司有疑问,或者涉及金额大、状况复杂的,建议最好找个公司法律师帮助处置,有资深的律师云筑网,总是能防止很多的法律风险,争取到最大的利益。因此,涉及解散企业的,最好三思而后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