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被带走,传唤、拘传持续的时间不能超越十二时辰;案情特别重大、复杂,需要采取拘留、逮捕手段的,传唤、拘传持续的时间不能超越二十四小时。
被传唤后24小时都没放出来,大概率是已经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手段,需要有肯定的心理筹备。
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,办案时限是十日内,最长是37天。记住最长时限,关注案件进展。
刑事拘留后24小时以内公告家属是公安机关的法概念务。在实务中,公告家属的方法一般是公安机关通过中国邮政、挂号信方法寄送拘留公告书到嫌疑人的户籍所在地,何时能收到、有没可能寄丢都是未知数。也有部分公安机关会先行电话公告家属拘留状况,再邮寄书面的拘留公告书。
收到刑事拘留的公告书,公告书上会写明嫌疑人什么时间被拘留,涉嫌什么罪名,目前关在什么看守所,落款盖章的单位一般是公安局或公安分局,具体承办非常是分局下面的派出所。
假如家属没收到拘留公告书,可以向承办的警官知道涉嫌的罪名状况,也就是到底由于任何事情而被抓。只有先搞了解这一步,以后咨询律师时才能提供基础的案件信息。信息越充分,律师给出的建议才会越精确。务必记得给承办人留下我们的电话号码,便捷承办人准时联系到自己,比如送达文书、办理取保候审、退赔退赃、和解谅解等等。